卑詩省立法會議員勞工處處長衛生局局長、經濟復蘇及創新廳長、性別平等議會秘書反種族歧視項目議會秘書:

勞工處處長正在計劃卑詩省未來有薪病假的制度。答案只有一個:工人需要每年享有十天的有薪病假。

為了保持良好而穩定的經濟發展和公共衛生安全,有薪病假是最重要的因素。此制度不但關乎工作環境,更是連繫到整個社會的健康,大大有效幫助大眾勞動層面面對新冠大流行和將來的任何健康危機。最重要的是僱主應該提供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和健康福利,不用迫使工人需要在生命安全和經濟收入上作出選擇。.

卑詩省在有薪病假這方面長期處於落後狀態,現在是時侯作出改進,為工人推行一個永久的有薪病假計劃。條款如下:

  • 保障僱員的工作
  • 每年提供十天帶薪病假
  • 全額支付僱員的工資
  • 沒有條例下由僱主提供病假及支付工資
  • 可適用於全職、兼職、不固定臨時工、有限期合約臨時工

世界各地的政府決策人已經了解到有薪病假的重要性,新西蘭剛剛將有薪病假從五天增加到十天. 澳大利亞提供十天有薪病假, 瑞典提供十四天,德國提供三十天有薪病假. 我們落後了,這樣做的後果太嚴重了

我強烈要求政方立刻實施十天的有薪病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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